根据新《环评名录》,以废旧涤纶布料为原料生产再生涤纶短纤维项目的环评类别咨询?
以废旧涤纶布料为原料生产再生涤纶短纤维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咨询
您好!目前有一建设项目以废旧涤纶布料(化学纤维废料)为原料生产再生涤纶短纤维(二次原料),其生产工艺可分为前纺和后纺两部分。前纺为将废旧涤纶布料干燥、熔融挤出得到半成品纤维,后纺是将半成品纤维经过牵伸、叠丝、卷曲、定型、切断得到产品涤纶短纤维。请问能否认为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85””422”?由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4220”中”化学纤维废料”和”塑料废料”单独分开注释,而2021年版名录”三十九””85”只有”废塑料”而不包含”化学纤维废料”的内容,能否以此认为该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 或者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能否把废涤纶布料当成”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的一类,认为其属于2822涤纶纤维制造?因此把该项目归类为新名录的”二十五、化学纤维制造””50””282”报告书类别?
您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四条“建设内容涉及本名录中两个及以上项目类别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照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该项目建议根据涉及的项目类别,按等级最高的确定环评类别。《名录》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并负责解释,如有疑问,也可通过“部长信箱”(http://www.mee.gov.cn/hdjl/bzxxzs_1/)等方式进一步向生态环境部咨询。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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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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