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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3714.8MW!陕西电网2020年统调发电企业优先发电量计划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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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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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风电3714.8MW!陕西电网2020年统调发电企业优先发电量计划公布!

编辑 | 风电头条 信风

/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获悉,近日,陕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2020年陕西电网统调发电企业优先发电量计划的通知》。

《通知》明确:

1、在确保陕西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统筹兼顾清洁能源发电和火力发电、内需和外送、计划和市场关系以及节能降耗要求。优先安排、收购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清洁能源以及余热、余压、余气、煤层气等资源综合利用机组发电量计划,促进调峰调频等调节性电源稳定运行。

2、支持优先发电量指标替代交易,火电机组可以转让给风电、光伏发电、水电等清洁能源机组,不得逆向转让。

3、鼓励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机组替代常规火电机组发电交易。在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消纳受限地区,为减少弃风、弃光电量,新能源机组之间可以开展相互替代发电交易。

4、2020年,预留风、光新投机组电量54亿千瓦时,预留年度电量25亿千瓦时。

5、纳入规划的风能、太阳能发电,按照全额保障性收购要求予以安排。其中:风电机组371.48万千瓦,按照往年实际发电水平,预测发电量77.36亿千瓦时,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2082小时;光伏机组456.92万千瓦,按照往年实际发电水平,预测发电量68.24亿千瓦时,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1493小时。

原文如下: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陕西电网统调发电企业优先发电量计划的通知

陕发改运行〔2020〕728号

国网西北分部、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11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1105号)等文件精神,在确保2020年陕西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的前提下,陕西省发改委按照“坚持绿色发展,落实国家能源战略,大力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推动电力行业绿色发展和能源结构优化”的思路,综合考虑陕西电网网架结构和陕西省电力体制改革进程实际,编制了执行政府定价的“保量保价”部分优先发电量计划。现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原则

(一)各类型机组区别对待

1. 在确保陕西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统筹兼顾清洁能源发电和火力发电、内需和外送、计划和市场关系以及节能降耗要求。优先安排、收购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清洁能源以及余热、余压、余气、煤层气等资源综合利用机组发电量计划,促进调峰调频等调节性电源稳定运行。

2. 供热机组在采暖季节坚持“以热定电”的原则调度发电。

3.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电力供需平衡预测和制定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19〕1096号)文件精神,陕西省发改委研究确定统调火电企业优先发电量在民生供热、超低排放、电煤保供、深度调峰、治污降霾贡献、调度可靠性、煤电联营等七个方面予以安排,按照“适度平衡、重点倾斜”的原则,确定:民生供热小指标,据实下达62亿千瓦时,占比约25%;超低排放机组小指标,下达50亿千瓦时,占比约20%;电煤保供奖惩小指标,下达50亿千瓦时,占比约20%;深度调峰机组小指标,下达34亿千瓦时,占比约15%;治污降霾贡献奖惩小指标,下达33.5亿千瓦时,占比约15%;调度可靠性奖惩小指标,下达4亿千瓦时,占比3%以内;煤电联营机组小指标,下达1.5亿千瓦时,占比2%以内。

具体调配原则如下:

(1)为保障民生采暖需要,热电联产机组按照《陕西省热电联产运行管理办法(试行)》(陕发改运行〔2018〕1509号)文件规定,根据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陕西电力科学研究院)提供的《2019年度陕西省热电联产指标计算》,民生采暖热化发电量按照实际需求下达。

(2)超低排放机组,奖励200小时。

(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电力供需平衡预测和制定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19〕1096号)中规定的政策奖励方面,陕西省发改委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推进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建设 提高供应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发改运行〔2019〕752号),对全省统调火电企业安排电煤保供优先发电量底数200小时。同时,为了鼓励火电企业增加电煤库存,针对在特殊时段的各火电企业电煤库存量给予区别化奖惩:一是迎峰过冬、新冠肺炎疫情(1月24日-3月10日)期间,电煤库存出现低于10天以下的发电企业,分别扣减50小时;二是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推进2020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19〕1098号),鼓励火电企业尽快签订2020年电煤中长期合同,根据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已签订2020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的火电企业,分别奖励50小时。

(4)为保障陕西电网调峰需要,鼓励火电企业进行灵活性改造,开展深度调峰。参照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陕西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西北监能市场〔2019〕82号)文件有关条款,根据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提供的深度调峰机组名单,按照深度调峰能力给予利用小时数奖励。调峰最小出力达到额定装机容量30%以下的,奖励300小时;30%(含)-40%的,奖励250小时;40%(含)-50%的,奖励200小时。

(5)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电力供需平衡预测和制定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19〕1096号)中规定的政策奖励方面,针对2019年关中地区治污减霾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关中统调火电企业给予发电量补偿,奖励150小时。同时,为了加强政策引导,针对相关火电企业执行政府政策力度不同,给予区别化奖惩:按照陕西省发改委下发的关中地区火电企业2019年11月、12月电煤消耗控制目标,实际耗煤量高于目标耗煤量0-3万吨(含)的,扣减50小时,3万吨以上的,扣减100小时;实际耗煤量低于目标耗煤量0-3万吨(含)的,奖励50小时,3万吨以上的,奖励100小时。

(6)为保障陕西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鼓励火电企业加强设备维护,提高机组稳定性。根据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提供的火电机组运行可靠性机组名单,对考核优秀的前5名(不可调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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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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