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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GB 1617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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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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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GB 16171-2012)

注意: 从2015年起, 现有企业也执行表2、表5中的 新建企业的排放限值

1. 水污染物常规排放限值:

2. 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大气污染物常规排放限值:

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名词解释

1. 炼焦化学工业

炼焦煤按生产工艺和产品要求配比后,装入隔绝空气的密闭炼焦炉内,经高、中、低温干馏转化为焦炭、焦炉煤气和化学产品的工艺过程。炼焦炉型包括:常规机焦炉、热回收焦炉、半焦(兰炭)炭化炉三种。

2. 常规机焦炉

炭化室、燃烧室分设,炼焦煤隔绝空气间接加热干馏成焦炭,并设有煤气净化、化学产品回收利用的生产装置。装煤方式分顶装和捣固侧装。本标准简称“机焦炉”。

3. 热回收焦炉

集焦炉炭化室微负压操作、机械化捣固、装煤、出焦、回收利用炼焦燃烧废气余热于一体的焦炭生产装置,其炉室分为卧式炉和立式炉,以生产铸造焦为主。

4. 半焦(兰炭)炭化炉

以不粘煤、弱粘煤、长焰煤等为原料,在炭化温度750℃以下进行中低温干馏,以生产半焦(兰炭)为主的生产装置。加热方式分内热式和外热式。本标准简称为“半焦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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