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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市局关于环评机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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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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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江苏:市局关于环评机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关于环评机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各派出生态环境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各相关环评机构:

(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212号)要求,近期我局对营业执照在宁或者在宁开展环评业务的编制单位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以下简称信用平台)提交信息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67个,涉及36家环评机构,其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附具编制人员近3个月社保记录、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问题35个,编制人员数与信用平台人员数不符的问题8个,未建立规范的环评质量控制制度的问题8个,未建立规范的环评档案管理制度的问题4个,档案文件签章不完整的问题2个,项目存档文件缺失部分资料的问题2个;8家环评机构无法联系或者无具体人员在宁开展业务。

二、处理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下达了《关于完善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相关信息的通知》,要求存在问题的环评机构按期及时补正完善,其中,江苏启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博域环保技术研究院(南京)有限公司未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报送补正材料,现予以通报批评。

三、相关要求

请各环评机构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强化内部管理,严格内控把关,切实做好环评文件编制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

各派出局、各行政审批局应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对办公场所在本行政区域内或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环评的单位及其人员在信用平台提交信息进行抽查,对受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编制规范性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督促补正整改,并报我局,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处理。

我局将不定期开展抽查,一经发现违规问题将严肃处理,对环评机构和相关人员予以处罚或失信记分。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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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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