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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理式执法”避免环保纠纷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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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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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说理式执法”避免环保纠纷

本报讯 两企业因环境违法行为被罚款,不服环保行政处罚进行陈述申辩。近日,通过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说理式执法”,两企业最终自知违法理亏主动撤回申诉,并表示会积极履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避免了行政纠纷进一步升级。

今年4月份,我市一家热处理厂因将油类物质排放到河道,被我市生态环境部门查获后,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搞好污染物治理,做到达标排放,同时依法处以罚款10万元。今年5月份,另一家包装带公司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的情况下,擅自新增5条造粒线,且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验收的情况下投入生产,该企业被责令立即停止建设、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0.4万元。两企业均因觉得罚款额度较高,想通过陈述、申辩减轻处罚。

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时,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且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为此,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执法人员主动上门对接沟通,为两家企业认真解读环保法律法规,对比分析同类案例查处,并对企业在环保管理、项目审批、污染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出了整改建议和方案。最终,经过执法人员的努力沟通和深入服务,两家企业均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对存在问题也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立行立改,避免同类环境问题再次发生。

“加强提前介入沟通服务机制,有效推行说理式执法,是确保依法推进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既有效保障了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利,提升了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效率,更是通过环保服务再深入和再升级,促进了环境问题的有效改善和企业绿色稳定发展,有力推动当前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两手抓工作的开展。

来源:慈溪日报 记者 陈利群 通讯员 马鹏飞 童佩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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