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发布 严禁铸造业新增产能 可按环评批复进行产能置换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
- 编辑:王智
- 相关文章
TAGS标签更多>>
网站热点更多>>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