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油气能源  非常规气

哪些用地变更不强制土壤调查?有根有据!

  • 来源:互联网
  • |
  • 2021-02-16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原标题:哪些用地变更不强制土壤调查?有根有据!

主题:

土壤调查

内容:

关于工业用地(一般生产加工)变更为商住用地,要不要进行土壤调查?

答复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虽由地方回复,但小编认为,对全国有较大普适意义)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1.《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业用地(一般生产加工)变更为住宅用地,需要进行土壤调查。

2.《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及其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变更为商业用地的,需要进行土壤调查其他类型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业用地的,未要求强制调查。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