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 省2020年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来了(2020年7月-2020年12月))
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一头连着治污攻坚补短板的艰巨任务,一头连着百姓的幸福感和安全感。为营造不能假、不敢假、不想假的环境和氛围,严守监测数据质量“生命线”,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 开展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专项检查 的通知》(川环办函〔2020〕175号)。2020年专项检查针对三大类监测活动开展专项检查,采取多种检查方式,覆盖约95家监测机构、31家排污单位、56个自动监测站点。
一、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专项检查
一是随机抽查非辐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约95家:包括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所属的监测机构约20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约35家,其他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约40 家。二是随机抽查取得CMA (中国计量认证)的辐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至少15家,包括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所属的辐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其他系统所属的辐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社会化辐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专项检查
一是对各市(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对2 018-2019年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 随机抽查造纸、火电、城市污水处理、钢铁、水泥、垃圾焚烧、冶金、电子、制药、化工等行业各2 家共约20 家排污单位。二是对纳入《四川省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企业名录(2019 )》的11家稀土企业开展环境辐射监测检查。
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一头连着治污攻坚补短板的艰巨任务,一头连着百姓的幸福感和安全感。为营造不能假、不敢假、不想假的环境和氛围,严守监测数据质量“生命线”,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 开展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专项检查 的通知》(川环办函〔2020〕175号)。2020年专项检查针对三大类监测活动开展专项检查,采取多种检查方式,覆盖约95家监测机构、31家排污单位、56个自动监测站点。
一、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专项检查
一是随机抽查非辐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约95家:包括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所属的监测机构约20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约35家,其他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约40 家。二是随机抽查取得CMA (中国计量认证)的辐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至少15家,包括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所属的辐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其他系统所属的辐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社会化辐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专项检查
一是对各市(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对2 018-2019年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 随机抽查造纸、火电、城市污水处理、钢铁、水泥、垃圾焚烧、冶金、电子、制药、化工等行业各2 家共约20 家排污单位。二是对纳入《四川省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企业名录(2019 )》的11家稀土企业开展环境辐射监测检查。
三、环境自动监测运维质量专项检查
对省、市级环境空气和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点的运维质量开展专项检查,随机选取约36个环境空气站点和20 个地表水省控、市控自动监测站点检查。
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要求,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已连续两年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排污单位、运维单位等开展监督检查。
对省、市级环境空气和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点的运维质量开展专项检查,随机选取约36个环境空气站点和20 个地表水省控、市控自动监测站点检查。
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要求,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已连续两年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排污单位、运维单位等开展监督检查。
附通知全文
关于开展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川环办函〔2020〕175号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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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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