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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排污,罚款20万!关于排污许可证的相关处罚一定要清楚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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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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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无证排污,罚款20万!关于排污许可证的相关处罚一定要清楚

编者按:近期我省排污许可证核发已进入决胜期。截止2020年6月30日,全省共核发排污许可证2000余家,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执法部门依证监管将成为下阶段排污许可工作的重点。为有效实施发挥排污许可制度效能、深化排污许可制改革,推动发证、用证、管证有效衔接,云南省环境科学学会从全国及云南省公布的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中选取部分案例进行转载,开展违法排污警示教育,强化企业治污主体责任,营造依法许可、按证排污、按证监管执法的良好氛围。

案例一:未办理排污许可证,企业被罚款20万

2019年3月28日,河北省环境执法人员在对廊坊市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办理排污许可证。经现场核实该违法事实属实,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广阳区分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确定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广阳区分局要求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20万元整人民币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继修正、修订后,进一步明确了排污许可证申请的主体范围和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法律责任。原环境保护部颁发的《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排污单位必须持证才能排污,无证不得排污。

无证排污的后果排污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而未取得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无证排污的处罚包括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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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爱情不打烊之复仇女神
  • 编辑: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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