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油气能源  非常规气

海南省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实施细则

  • 来源:互联网
  • |
  • 2020-06-18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原标题:海南省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实施细则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印发《海南省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实施细则》

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各有关市、县、自治县行政审批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采取超常规举措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目标的实施意见》(琼厅字〔2020〕22号),我厅制定了《海南省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实施细则

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关于做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落实工作的函》(环评函〔2020〕19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采取超常规举措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目标的实施意见》(琼厅字〔2020〕22号),为加快环评审批,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制定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实施细则。

一、清单内容

《海南省环评审批正面清单》(以下简称《正面清单》,见附件1)内容包括环评豁免管理清单、环评备案管理清单、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清单和先开工后补办手续清单四部分。

(一)环评豁免管理清单

1.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中环评类别为环境影响登记表类的建设项目豁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不需办理环评手续。

2.对国家和地方党委政府认定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临时性的建设项目(包括临时性建设使用、临时性改扩建或转产等),豁免办理环评手续。

(二)环评备案管理清单

对防控疫情急需的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医用护目镜、消毒机、红外测温仪等物资生产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其环评手续采用登记备案方式,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登记备案表系统中办理登记备案。

(三)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清单

1.将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部分行业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清单,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清单包括工程建设、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制造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等领域,共涉及《名录》中17大类80小类中的所有项目。

2.对应对疫情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疫情期间未办理环评手续且疫情结束后仍需继续使用的,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

3.列为省重大、省重点项目中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础设施项目,可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

(四)先开工后补办手续清单

1.《名录》中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淡水养殖,农业垦殖,农产品基地项目(含药材基地),经济林基地等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项目,可以先行开工后补办环评手续,但在投入运行前应取得环评批复。

2.对于应对疫情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可先开工后补办环评手续。

二、实施条件

(一)建设项目应纳入《正面清单》,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应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要求,符合国家、省及所在区域产业政策。

(二)实施环评豁免、备案管理及先动工后补办环评手续的建设项目,应以落实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为前提。

(三)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申请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拒不提供承诺文件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环评公示期间被举报存在严重环评质量问题且被核实的,不适用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

三、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要求

(一)受理审查

各级环评审批部门对建设单位报送的环评文件、告知承诺书(样本见附件2、3)等要件进行规范性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告知需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作出审批决定

项目环评文件可不经评估、审查,直接做出审批决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若有公众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提出与环境保护相关的重大异议情况,经核实后应取消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按正常程序进行审查审批。

(三)审批信息公开

各级环评审批部门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决定后,应当在生态环境部门网站或指定的官方网站公开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含公众参与说明)、告知承诺书及审批决定,并将相关信息同步上传至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数据管理系统。

四、其他要求

(一)积极主动提供有效服务

1.各级环评审批部门应加强《正面清单》的政策宣传,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服务,做好政策解读,让政策有效落地。要提前介入,做好重点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项目的环评指导和服务。积极推行网上受理审批制度,最大限度做到“不见面”审批。

2.对未取得环评批复但已动工建设的项目,各级环评审批部门不得因未实施行政处罚或未按处罚要求整改到位,而拒绝受理和审批其环评文件。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开展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对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建设项目,各级环评审批部门在做出审批决定后,应及时对环评文件进行技术复核。发现环评文件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形的,审批部门应督促整改,可以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对建设单位、编制单位依法实施处理处罚。

2.加强监管。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局应强化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监督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承诺事项。对建设单位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存在承诺弄虚作假,建设项目各项生态环保措施不落实的,应依法处罚。

五、附则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则上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本实施细则执行期间,如国家或省委省政府出台新的相关文件规定,从其规定。

附件:1.海南省环评审批正面清单

2.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书(样本)

3.编制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书(样本)

4.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审批决定书(样本)

附件1

海南省环评审批正面清单

一、环评豁免管理清单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环评类别为登记表类的所有建设项目。

(二)国家和地方党委政府认定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临时性建设项目(包括临时性建设使用、临时性改扩建或转产等)。

二、环评备案管理清单

防控疫情急需的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医用护目镜、消毒机、红外测温仪等物资生产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

三、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清单

序号 《名录》项目类别号 项目类别 文件类型 1 一、畜牧业 1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报告书 2 二、农副食品加工业 2 粮食及饲料加工 报告书、报告表 3 3 植物油加工 报告表 4 4 制糖、糖制品加工 报告书、报告表 5 5 屠宰 报告书、报告表 6 6 肉禽类加工 报告表 7 7 水产品加工 报告表 8 8 淀粉、淀粉糖 报告书、报告表 9 9 豆制品制造 报告表 10 三、食品制造业 11 方便食品制造 报告表 11 12 乳制品制造 报告表 12 13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报告书、报告表 13 14 盐加工 报告表 14 15 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制造 报告表 15 16 营养食品、保健食品、冷冻饮品、食用冰制造及其他食品制造 报告表 16 十二、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30 印刷厂;磁材料制品 报告表 17 十三、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31 文教、体育、娱乐用品制造 报告表 18 32 工艺品制造 报告书、报告表 19 二十三、通用设备制造业 69 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 报告书、报告表 20 二十四、专用设备制造业 70 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 报告书、报告表 21 二十五、汽车制造业 71 汽车制造 报告书、报告表 22 二十六、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72 铁路运输设备制造及修理 报告书、报告表 23 73 船舶和相关装置制造及维修 报告书、报告表 24 74 航空航天器制造 报告书、报告表 25 75 摩托车制造 报告书、报告表 26 76 自行车制造 报告书、报告表 27 77 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 报告书、报告表 28 二十七、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78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报告书、报告表 29 79 太阳能电池片 报告书、报告表 30 二十八、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80 计算机制造 报告表 31 81 智能消费设备制造 报告表 32 82 电子器件制造 报告表 33 83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报告表 34 84 通信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非专业视听设备制造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报告表 35 二十九、仪器仪表制造业 85 仪器仪表制造 报告书、报告表 36 三十二、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93 煤气生产和供应工程 报告书、报告表 37 94 城市天然气供应工程 报告表 38 三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95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工程 报告表 39 96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 报告书、报告表 40 97 工业废水处理 报告书、报告表 41 98 海水淡化、其他水处理和利用 报告表 42 三十六、房地产 106 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 报告表 43 四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113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福利院、养老院 报告表 44 114 批发、零售市场 报告表 45 116 宾馆饭店及医疗机构衣物集中洗涤、餐具集中清洗消毒 报告表 46 117 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狩猎场、赛车场、跑马场、射击场、水上运动中心 报告书、报告表 47 118 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音乐厅、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体育场、体育馆等 报告表 48 119 公园(含动物园、植物园、主题公园) 报告书、报告表 49 120 旅游开发 报告书、报告表 50 121 影视基地建设 报告书、报告表 51 122 胶片洗印厂 报告表 52 123 驾驶员训练基地、公交枢纽、大型停车场、机动车检测场 报告表 53 124 加油、加气站 报告表 54 125 洗车场 报告表 55 126 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 报告表 56 127 殡仪馆、陵园、公墓 报告表 57 四十九、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 157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报告书、报告表 58 158 新建、增建铁路 报告书、报告表 59 159 改建铁路 报告书、报告表 60 160 铁路枢纽 报告书、报告表 61 161 机场 报告书、报告表 62 162 导航台站、供油工程、维修保障等配套工程 报告表 63 163 油气、液体化工码头 报告书、报告表 64 164 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 报告书、报告表 65 165 集装箱专用码头 报告书、报告表 66 166 滚装、客运、工作船、游艇码头 报告书、报告表 67 167 铁路轮渡码头 报告书、报告表 68 168 航道工程、水运辅助工程 报告书、报告表 69 169 航电枢纽工程 报告书 70 170 中心渔港码头 报告书、报告表 71 171 城市轨道交通 报告书 72 172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 报告表 73 173 城市桥梁、隧道(不含人行天桥、人行地道) 报告表 74 174 长途客运站 报告表 75 175 城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 报告表 76 176 石油、天然气、页岩气、成品油管线(不含城市天然气管线) 报告书、报告表 77 177 化学品输送管线 报告书 78 178 油库(不含加油站的油库) 报告书、报告表 79 179 气库(含LNG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 报告书、报告表 80 续。 180 仓储(不含油库、气库、煤炭储存) 报告表 其他:1.应对疫情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疫情期间未办理环评手续且疫情结束后仍需继续使用的,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2.列为省重大、省重点项目中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础设施项目,可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

四、先开工后补办手续清单

序号 《名录》项目类别号 项目类别 文件类型 1 一、畜牧业 1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报告书 2 四十七、农业、林业、渔业 147 农业垦殖 报告表 3 148 农产品基地项目(含药材基地) 报告表 4 149 经济林基地项目 报告表 5 150 淡水养殖 报告表 其他:对于应对疫情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可先开工后补办环评手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