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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雷区千万不要踩!附危废收集、贮存、处置、利用常见雷区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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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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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这些雷区千万不要踩!附危废收集、贮存、处置、利用常见雷区

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以案普法,在新《固废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之际,对于危废管理,企业一定不能踩的雷区有哪些?一起来看一下。

典型案例

4月24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 发现某企业危废管理不规范,存在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一:危废违规堆放。该企业危废仓库北边空地露天堆放约1.6吨漆渣,且部分场地未硬化,无任何防渗措施。

违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禁止随意倾倒、堆放、抛撒危险废物。

处理结果

该企业危险废物违规堆放、未张贴危废标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知识拓展:常见的危废收集、贮存、处置、利用雷区

错误

正确

2、危废与一般固废未做到分类储存

错误

正确

3、危废贮存不规范

错误

正确

4、未建立危废台账

正确做法:按照危险废物台账标准格式建立危废台账,一式两份,一份存放在现场,一份存档备案。

5、将危险废物交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进行处置

正确做法:验明“证”身,签订合同。

6、转移危险废物未按规定填写联单,或联单未保存5年

正确做法:转移危险废物的,需如实填写转移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

7、危险废物贮存超过一年未申报

正确做法:危废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延长贮存期的应报生态环境部门批准。

转自:环保365 来源:衢州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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