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印发“两个办法”推进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内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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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获悉,1月12日,国家能源局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联合印发了《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煤矿智能化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到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管理工作应按照“自愿申报、内部审核、评估验收、动态管理”的原则开展。
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对技术先进、运行可靠的智能化示范煤矿开采模式、技术装备、管理经验等,进行推广应用。
《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五年,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煤矿智能化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适用于煤矿智能化领域专家的遴选、聘用、管理等相关活动。
专家遴选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奉献意识强,无违法乱纪等行为;
(二)具有高级职称;
(三)从事煤矿主体专业10年以上,智能化等相关专业3年以上;
(四)原则上以在职人员为主,年龄不超过65岁。
(五)自愿接受、遵守审核工作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煤矿智能化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五年,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除此之外,国家能源局表示,制定出台“两个办法”,既是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规范管理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的具体举措,也是促使专家客观公正提出咨询意见、提升行政科学决策水平的有效保障。
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印发
《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煤矿智能化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能综通煤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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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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