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总监等5人死亡!十数家单位34人被追责!这起事故值得警醒
来源:汉中市应急管理局、腾讯视频、中国安全生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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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这是我们工程人每时每刻都应该牢记于心的一句话。今天和大家一起回顾下这起事故,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等5人在事故中死亡,希望能有更多警示!
2019年7月18日,陕西勉县定军山镇水磨湾, 国道108勉县段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 SG-3 标,汉江2号大桥架桥机在作业过程中突然发生解体倾覆,造成 5人死亡、4人重伤、3人轻伤。
陕西汉中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此次事故调查报告,追责11个单位共34人!
项目经理
姚笛,男,30岁,银河公司国道108汉中至勉县公路扩建工程汉江2号大桥上跨阳安铁路工程管理服务项目部 项目经理,是汉江2号大桥2、3、4跨混凝土箱梁架设施工的 实际组织、指挥者,身为施工现场主要负责人,忽视自身安全,贸然进入危险作业区域,导致自身身亡,对事故负主要责任。本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
公司法定代表人
崔高贤,男,55岁, 银河公司法定代表人, 违规承揽工程施工服务项目;拍板决定使用中北公司引入的张坤施工队及其架桥机;身为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忽视自身安全,贸然进入危险作业区域,导致自身身亡,对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本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
总监理工程师
王俊霞,女,38 岁,豫路公司国道 108 勉县段(新街子六一村至武侯镇水磨湾)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 JL-5 合同段总监理工程师。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
汉中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发布了 该起事故结案的批复和调查报告。
以下是调查报告内容(部分摘取 ):
国道108勉县段一级公路
改扩建工程 SG-3 标段汉江 2 号大桥
“7.18”架桥机坍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发生经过
2019年7月18日14时0分,张坤架桥队作业人员在姚笛指挥下开始架设2跨左幅1号梁(重95t)。人员分工为:杨玉建操作控制手柄,董炳红(前端)、史怀江(后端)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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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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