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项目负责人离职后,个人业绩归变更后的人员所有!
日前,南京市建委发布《关于明确项目负责人(总监)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
在线工程发生人员变更的个人业绩: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它工程完成 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总监)的, 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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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霞思天想
- 编辑: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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