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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电池汽车“十城千辆”方案曝光!最终示范城市待定,奖励方式迎重大变化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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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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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燃料电池汽车“十城千辆”方案曝光!最终示范城市待定,奖励方式迎重大变化

近日,一份名为财政部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推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文件在业内广泛流传。文件在此前四部委定调“以奖代补”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指标内容,将选择部分城市开展示范应用,要求各城市推广超过1000辆达到相关技术指标的燃料电池汽车,平均单车累积用氢运营里程超过3万公里。

传闻已久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十城千辆”计划,终于拉开了序幕。业内对征求意见稿如何解读?有哪些值得关注的重点?产业发展环境又会发生哪些变化?

(文丨本报记者 卢奇秀)

综合考验城市的整体水平

集中优势资源 不要全国开花

征求意见稿明确,城市试点示范将通过地方自愿申报和专家评审方式确定,重点支持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和中部地区的城市。

对申报城市有一定硬性要求,首先是要具备产业基础,拥有燃料电池汽车研发和产业化能力,已布局原材料、关键零部件、试制试验及检测等某个或多个环节;其次是具有示范经验,已出台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或行动方案等支持政策,已推广不低于50辆燃料电池汽车;再者是要具备氢能资源供给条件,已出台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支持政策,建成并投入运营至少1座加氢站(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公斤)。

此次被征求意见的有北京市、山西省、上海市、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广东省和四川省。业内普遍认为, 入选城市不一定局限在这八个省市中,最终的名单还不能确定

“示范城市名额的竞争,会相当激烈。”北京氢璞创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欧阳洵解释称,推广规模大于50辆的城市很多,张家口、山东等地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更是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集中力量在优势地区发展,有的放矢,避免资源浪费,政策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很合理。”

那么,非示范城市还能否发展燃料电池汽车?征求意见稿也明确, 示范区以外的地方原则上不宜再对燃料电池汽车推广给予购置补贴。国家新能源汽车创新工程专家组组长王秉刚对此表示认同, 发展燃料电池汽车的城市数量应该有所限制,应考察该地是否具备发展的条件和意愿。“地方也不要盲目地投入,发展燃料汽车不需要全国到处开花。”

征求意见稿同时要求, 示范城市须承诺完成示范目标,即推广超过1000辆达到相关技术指标的燃料电池汽车,平均单车累积用氢运营里程超过3万公里;核心材料和关键零部件技术方面,要取得突破并产业化,相关企业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产业化基础,示范地区配套示范运行的燃料电池汽车不低于500辆;建成并投入运营标准加氢站15座;建立加氢站建设运营、燃料电池汽车推广使用、安全监管等较为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

“示范城市发展燃料电池汽车的核心技术、车辆推广、氢气供应和政策环境一个都不能少。”源新顾问相关人士认为,政策对城市氢能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要求较高,“一个城市单靠一家或某几家企业去推动,会比较困难,政策显然是鼓励大家抱团、协同发展。”

初步具备商业化示范条件

逐年考核 按实施进度拨款

选择城市示范运营,与十年前的新能源汽车推广思路较为相似。2009年,科技部、财政部、发改委和工信部共同启动过“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通过财政补贴,每年发展10个城市,每个城市推出1000辆新能源汽车开展示范运行,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国新能源汽车的运营规模占到汽车市场份额的10%。这就是我国新能源汽车启动元年的标志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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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初音未来h小游戏
  • 编辑: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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