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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通报秦山核电厂1号机组停堆运行事件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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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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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家核安全局通报秦山核电厂1号机组停堆运行事件

8月17日,国家核安全局对8月5日秦山核电厂1号机组发电机励磁系统保护动作联锁停机停堆运行事件进行通报。

一、运行事件描述

2020年8月5日,秦山核电厂1号机组处于满功率运行。

11:30主控CB531盘发出“励磁系统异常”、“转子一点接地”报警。

11:40发电机励磁回路存在过热现象,紧急降功率并启动机组瞬态响应。

11:46励磁系统自动动作触发了汽轮机停机信号并跳开发电机出口开关(2001B),由于反应堆功率大于10%,停机信号联锁触发自动停堆,现场立即执行了应急响应规程,将反应堆稳定在热停堆工况。

12:24汽机盘车投入运行。经秦山核电厂初步分析为发电机励磁回路过热所致,目前电厂正在进行根本原因分析和处理中。

整个运行事件过程中,反应堆处于安全状态,三道屏障完整,系统响应正常,无放射性物质对外释放。

根据《核电厂营运单位报告制度》准则4.1.4“导致专设安全设施和反应堆保护系统自动触发的事件”要求,被界定为运行事件。

二、运行事件定级及后续监管要求

本次事件过程中,对机组运行未产生明显影响,无放射性后果、无人员照射、无环境污染。根据《国际核与辐射事件分级手册》,该运行事件界定为0级事件。

秦山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做好本事件相关的经验反馈工作,并按照《核电厂营运单位报告制度》相关要求,在事件发生后30天内向国家核安全局和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提交事件报告。

从经验反馈角度出发,国家核安全局要求各核电厂营运单位汲取本次运行事件经验教训,加强对常规岛主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现场检查,避免类似系统故障事件的重复发生。

备注:国际核事件分级表(INES)1-3级为事件,4-7级为事故。0级属于偏差,不在INES表内,也不在核应急范围内,仅用于电厂纠正偏差和经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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