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蛹虫草”未标不适宜人群 经销商被判10倍赔偿
中国消费者报重庆讯 (记者 刘文新)贵州安顺金黔虫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黔虫草公司)生产及经销的“蛹虫草”保健品,未按规定标注不适宜人群,近日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法院判决该公司10倍赔偿消费者。
2018年7月7日,在重庆工作的李属坤花6440元,通过网购方式在金黔虫草公司购买了5盒“晶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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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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