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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五年风云录 | “降电价”下市场效率与电价体系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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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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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电改五年风云录 | “降电价”下市场效率与电价体系的逻辑

对于长期身处于传统且封闭环境的电力行业而言,“市场”因神秘而充满魅力。正是由于这样的未知,在“转轨”过程中不断上演着“试错”与“纠错”。

好在,问题从未被忽视,矛盾也从未被搁置。

(来源:电联新媒 作者:陈敏曦)

长协风云

作为对接电力市场建设的最佳窗口,电力直接交易被认定为电力市场化建设的最佳突破手段,全国不少地区在2004年首次开市的“直购电”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交易电量、频次,以及市场主体范围,直接交易机制也屡屡在市场主体参与的公平性上取得突破。

“随着煤炭黄金十年的结束,发电企业的利润从2012年开始实现逆袭,同时发电行业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逐渐从上一轮电改规模扩张的发展模式中走出来。新电改来了,当时大家都认为这一轮改革应该是针对中间环节的改革,特别是其中还有一句对于电价‘价格合理’的‘承诺’,但是到最后,哪个发电企业也没有想到过后续厮杀会如此激烈。”发电企业人士说。

正是这一场“无准备”的战争,让山西省所有发电企业几乎都被卷入了国内电价垄断第一案。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2016年初,山西省电力行协组织部分火电企业在太原市西山酒店召开了火电企业大用户直供座谈会。会上,9家电力集团,15家独立发电厂签字通过了《山西省火电企业防止恶意竞争保障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约》,其中“根据市场情况,各大发电集团及发电企业,按照成本加微利的原则,测算大用户直供最低交易报价,省电力行协加权平均后公布执行”的条款,直接明确了2016年山西省第二批直供电价“较上网标杆电价降幅不高于0.02元/千瓦时”。

经后续执法机关的调查后认定,多项证据显示涉案单位按约定价格实施了垄断协议,交易电量约250亿千瓦时,约占第二批交易总量逾85%,交易额近80亿元。正因如此,所有涉事单位被开出共计约1.3亿元罚单。

在行政处罚文件下发后,山西省电力行协和19家单位对行政处罚存在明显异议,认为山西省正处于经济下行期,产能过剩严重,山西火电企业面临巨大的经营压力,电力市场各类主体在改革探索阶段面临复杂性和艰巨性,应该“允许试错”。

初听下来,申辩方的理由似乎“情有可原”,但是,如果将相关事件复盘到整个2016年山西省电力直接交易,则又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事实上,在山西省经信委制定的《2016山西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方案》中,将2016年电力直接交易切分成两个部分进行,一部分是第一批电解铝企业的专场交易,另一部分是其他被允许进场的第二批直接交易用户的年度交易。在被人为切割的两个市场中,电解铝企业直接交易平均价格只有0.133元/千瓦时,与第二批直接交易价格相差甚远,这也直接引发了参与第二批交易用户的不满,才有了后续垄断交易的“暴雷”。

在市场化改革初期,地方政府部门出于对省内经济保护的心理,以及对于市场概念理解的偏差,在并不完备的游戏规则中,最容易上手的直接交易也更容易被其他手控制,最终沦为政府降电价的工具。后续在市场氛围更为浓厚的珠三角地区打响的“长协大战”,多多少少真正有了些市场竞争的火药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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