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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新药防治非洲猪瘟应依法依规力避炒作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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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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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消费者报讯 针对近期个别地方和单位在非洲猪瘟防治药物研制监督管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出现的不当行为,农业农村部官网近日发布《关于切实加强非洲猪瘟防治新兽药研制活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要求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有关信息和舆情监测,加强对有关科研单位和个人的监督,确保有关单位和个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公布研究进展和成果,避免夸大宣传和恶意炒作。《通知》要求,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认真吸取某省农业农村厅在“今珠多糖注射液”事件中的教训,不得以复养、试用、临床试验等任何名义,组织生产使用未经注册、无生产许可证、无批准文号的兽药产品,干扰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通知》强调,任何单位开展非洲猪瘟防治新兽药产品研发,都应严格遵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研究活动。如发现未获得相应行政许可擅自开展非洲猪瘟病毒实验活动、未获得相应行政许可或者未经备案擅自开展临床试验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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