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锐安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因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等问题被处罚款17.72万元
千龙网北京8月16日讯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显示,格锐安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因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等问题被处罚。
资料显示,格锐安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违法期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高虎。经北京市海淀区国税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3年08月0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3份,金额29.99万元,税额5.10万元;二、其他涉税违法问题,涉及税款7.62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12.72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17.72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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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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