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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337案尘埃落定,隆基、晶科产品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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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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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光伏337案尘埃落定,隆基、晶科产品不构成侵权

编辑 | 光伏头条 光头君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此前应韩国Hanwha Q CELLS & Advanced Materials公司和美国Hanwha Q CELLS公司申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计划对包含晶科能源有限公司、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中国企业在内的若干光伏企业生产的光伏电池及下游产品发起337调查。

6月3日,ITC就该案作出终裁,认定我晶科能源有限公司、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涉案企业生产的上述产品不侵权,并终止该案调查程序。

至此,隆基、晶科两大光伏头部企业在美国所遭遇的337调查事件终告一段落。

去年3月4日,美国Hanwha Q CELLS USA Inc. of Dalton, Georgia及韩国Hanwha Q CELLS & Advanced Materials Corporationof Korea提出337立案申请,主张若干公司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请求美国发布排除令及禁制令。

随后,4月3日,ITC决定对特定光伏电池片及其下游产品开展337调查。所谓337调查,即指ITC根据《1930年关税法》(Tariff Act of 1930)第337节开展调查,以禁止不公平竞争及向美国出口产品中有任何不公平贸易。

2019年4月3日, ITC决定对特定光伏电池片及其下游产品启动337调查。

去年8月19日、9月13日及9月18日,隆基、晶科及REC先后对侵权事件提出动议。6月3日,337案终裁认定该等公司产品未构成侵权,对其产品出口无疑构成利好。

来源:/光伏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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