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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管理不规范罚20万!农发行晋城市分行被监管要求责令改正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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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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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信贷管理不规范罚20万!农发行晋城市分行被监管要求责令改正

金融界网1月19日消息 晋城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晋城市分行因信贷管理不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罚款二十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1月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显示,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天眼查信息显示,国务院于1994年4月19日发出《关于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通知》,批准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章程和组建方案。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于1994年6月30日正式接受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划转的农业政策性信贷业务,共接受各项贷款2592亿元。1995年3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基本完成了省级分行的组建工作。1996年8月至1997年3月末,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按照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增设了省以下分支机构,形成了比较健全的机构体系,基本实现了业务自营。

以下为罚单全文:

来源:金融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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