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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大工程”发生事故,如何定责/处罚?这篇讲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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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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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危大工程”发生事故,如何定责/处罚?这篇讲清楚了

来源:建筑工程鲁班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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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5日,住建部发布重要通知:《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对 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强调:

各地要督促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开展开复工前安全条件检查,严格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设施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设备安全状况和现场防护情况,并对重要文件落实、专项施工方案、人员教育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死角。

作为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包括六个单位: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务必要对“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清楚的认识,否则一经查出, 不仅面临严肃处罚,或将承担事故责任!

依据住建部【2018】37号令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以下10条违法违规行为

将受到明确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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