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被退回:规划相符性论证不足
关于退回鹤壁市嘉林纺织有限公司高档针织面料印染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豫环办函〔2021〕4号
鹤壁市嘉林纺织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河南健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鹤壁市嘉林纺织有限公司高档针织面料印染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关于《报告书》的技术审查意见,该项目《报告书》存在以下问题:
1. 项目建设与规划相符性论证不足。《报告书》应根据《鹤壁市鹤淇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2014-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限制类和禁止类的行业清单,进一步分析与规划环评相符性。
2. 产能及排污总量替代方案不明确。《报告书》应进一步对鹤壁市朝歌纺织有限公司原审批情况、污染治理及总量核算情况进行细化分析,厘清鹤壁新歌牛仔布业有限公司、鹤壁朝歌纺织有限公司的相互关系,补充相关证明文件,细化产能核算内容;进一步核实产能替代前后污染物产排变化情况,进一步核算总量指标,明确替代方案。
据此,我厅决定退回该项目的环评文件。待以上问题解决后,你公司可再次按规定程序报批该项目环评文件。请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生态环境局淇县分局负责该项目的监督管理,对于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予以查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你公司若认为本意见侵犯你公司合法权益,可以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抄送: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生态环境局淇县分局。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2月22日印发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 标签:榴莲飘飘
- 编辑:王智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