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煤炭能源  煤化

省厅发文: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VOCs治理工程设施建设

  • 来源:互联网
  • |
  • 2021-02-05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原标题:省厅发文: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VOCs治理工程设施建设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通知

鲁环字〔20218

各市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设施建设。对治理设施不齐全、运行效果不理想、挥发性有机物不能有效收集和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开展全面排查,督促未完成治理设施更换或提升改造的企业加快工作进度,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提高处理效率,确保达标排放。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设施建设,为夏季有效控制臭氧污染奠定基础。

二、提早协调企业错时停产检修。指导辖区内石化、化工、煤化工、制药、农药等行业企业合理制定全年停产检修计划,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协调企业将停产检修时间安排在4月15日至10月15日之外的时间段内。对确实不能安排的,组织企业制定停产检修期间的挥发性有机物管控措施,将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尽可能收集完全并及时处理。停产检修计划汇总后填写附件1。

三、持续开展旁路摸底排查。开展石化、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企业废气排放系统旁路摸底排查,摸清废气排放系统旁路情况。对非必要旁路,督促企业于2021年4月1日前拆除;对因安全生产等原因必须保留的,要求企业报备,通过安装铅封、自动监控设施、流量计和保存使用记录等方式加强监管。排查情况汇总后填写附件2。

四、继续开展错时加油。鼓励加油站在夜间加油、卸油,出台夏、秋季晚8点至早6点加油优惠政策,通过市场手段和公告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错时加油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加油站三级油气回收的监管,最大限度降低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五、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情况排查。落实《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日本综艺节目大尺度
  • 编辑:王智
  • 相关文章
友荐云推荐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