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煤炭能源  煤化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黄河下游“十四五”防洪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

  • 来源:互联网
  • |
  • 2020-04-02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原标题: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黄河下游“十四五”防洪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

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黄河河务局:

经对郑州、开封、新乡、焦作、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黄河下游“十四五”防洪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进行审核,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提出如下意见:

一、环境质量标准

(一)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自然保护区内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三)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四)项目区周围村庄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自然保护区内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0类标准。

(五)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值。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二)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排放标准。涉及郑州、开封、濮阳市的区域,废水不得直接进入地表水体,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的,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

(三)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四)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

2020年3月10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印发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民间鬼故事在线收听mp3
  • 编辑:王智
  • 相关文章
友荐云推荐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