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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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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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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运输结构调整的决策部署,提高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为打赢蓝天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支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牢固树立新发展,以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为主线,以推进大货物运输方式转变为主攻方向,不断完善综合运输网络,提高运输组织水平,减少公运输量,增加铁运输量,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为打赢蓝天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支撑,助力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

  ——政策引导,协同推动。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充分发挥货运源头单位作用,激发铁、公、水运、航空等行业主体的积极性,形成多方发力、步调一致的高效协同工作机制。

  ——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以煤炭、焦炭、钢铁、矿石、粮食、建材等货物为重点,以主攻铁、规范公、提升水运、发展空运为重点方向,以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为重点源头,精准施策,力求实效。

  ——优化供给,项目带动。围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运输结构调整示范区建设要求,组织实施铁专用线建设、铁货运服务提升、港口和工矿企业大货物“公转铁、公转水”、集装箱铁水联运拓展、多式联运信息互联互通、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城市配送新能源车辆推广等重点工程。

  ——标本兼治,绿色发展。统筹“油、、车”治理,健全交通运输污染防治体系,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推动绿色交通发展取得新成效。统筹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和组合优势,实现各种运输方式各归其位、各尽其能、各显其优、协调发展。

  (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省运输结构明显优化,铁、水承担的大货物运输量显著增加,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大幅增长。与2017年相比,全省铁、水货运量(含到达和发送)增加8152万吨,其中铁货运量(含到达和发送)增加6090万吨,增长26%;省内航道水货运量(含到达和发送)增加2062万吨,增长200%;多式联运货运量年均增长25%。

  1.扩大干线铁运能供给。加快重点干线铁建设,积极推进三洋铁河南段建设,力争蒙华铁河南段2019年9月底前建成。打通干线铁“卡脖子”段,启动实施小李庄站(管城站)及配套设施、陇海铁郑州至圃田南外绕线、京广铁南阳寨站至郑州站区间三四线工程等项目,推进实施洛阳、三门峡等市区内普速铁外迁改线工程,研究实施上街车站扩容工程。加快铁联络线建设,积极推进蒙华铁河南段、瓦日铁河南段集疏运系统建设。到2020年,全省货运铁里程新增337公里,形成“四纵六横”干线铁网。(省发展委、中国铁郑州局集团公司、中国铁武汉局集团公司按职责推进实施,各级负责落实)

  2.加快铁专用线建设。实施铁专用线进企入园工程,重点推进煤炭、钢铁、电解铝、电力、焦化、建材、水泥、汽车制造等大型工矿企业、大型物流园区及交易集散新建或改扩建铁专用线条铁专用线条闲置铁专用线月底前完成摸底调查,制定铁专用线运量提升专项方案。促进铁专用线年年底前实现全省在用铁专用线运能、运价上网公开。规范简化铁专用线接轨审核及行政许可手续,优化办理流程,公开办理条件、技术标准、责任部门和办理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到2020年,新增15条铁专用线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铁专用线%以上;拥有铁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大货物中长距离运输铁占比达到80%以上。(省发展委、省国资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自然资源厅、生态厅、财政厅、中国铁郑州局集团公司、中国铁武汉局集团公司按职责推进实施,各级负责落实)

  3.加强铁运输组织。优化铁货运受理方式,简化受理环节,推广上门服务、线上受理等模式,对煤炭、焦炭、矿石、粮食等大货物敞开收货,优先保障运力供给。优化列车运行图,对年货运量50万吨以上的煤炭、焦炭等大货物组织开行直达列车。开行郑州至主要物流节点城市的散货快运、商品汽车班列。动态调整京广、陇海、宁西等段客货列车开行比重,缓解运能紧张区段压力。开发煤炭、矿建类物资等散货入箱项目,促进全品类货物入箱。加强邓州、新密、兰考、新郑、荥阳、偃师等地集装箱集疏运体系建设,推进矿建类物资“绿色运输”。(中国铁郑州局集团公司、中国铁武汉局集团公司按职责推进实施,各级负责落实)

  4.规范铁短驳运输。开展铁货站等区域短驳运输市场专项治理,规范铁货站公短驳运输服务,推动短驳运输价格回归合理水平,营造公平的市场。清理无依据收费项目,查处超标准收费行为,实行明码标价。优化短驳作业流程,提高班列作业效率,减少集装箱在铁货站停留时间。优化短驳运输,完善限行区域车辆通行政策。(省交通运输厅、发展委、、生态厅、市场监管局牵头,中国铁郑州局集团公司、中国铁武汉局集团公司参与,各级负责落实)

  5.提升铁货运服务水平。推进铁运输企业与煤炭、矿石、钢铁等行业重点客户签订运量运能互保协议。2019年3月底前针对大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或拥有铁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逐家制定铁运输方案。加强铁货运收费管理,清理无效环节和收费项目,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实行“一口报价、一票核收”。建立灵活的铁运价调整机制,实行差异化、精细化的价格策略并动态调整。(省发展委、市场监管局、中国铁郑州局集团公司、中国铁武汉局集团公司负责落实)

  1.加快航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淮河干线及其重要支流沙颍河等国家高等级航道建设,建设沙河漯河至平顶山段、唐河社旗至省界段、淮河淮滨段航运工程和沙颍河周口至省界航道升级工程。统筹优化内河港口系统布局,提升航运基础设施专业化水平,加快推进周口、信阳、漯河、平顶山、商丘、驻马店等内河重要港口建设,2019年8月底前建成周口中心港及综合物流园区项目一期工程。到2020年,全省内河通航里程达到1800公里,其中高等级航道690公里,新增高等级泊位100个。(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生态厅参与,各级负责落实)

  2.加快集疏港通道建设。制定港口集疏运系统建设方案,加快推进漯河港区、平顶山港区、鹿邑港区、永城港区、南阳港社旗港区马店作业区等铁专用线前期工作,实现新建港区与集疏港铁同步规划、同步设计、统筹建设。2020年年底前建设周口中心港区铁专用线和集疏港公专用通道。(省交通运输厅、发展委、中国铁郑州局集团公司、中国铁武汉局集团公司按职责推进实施,各级负责落实)

  3.优化水运输组织。建立航道水位保障、水上应急保障等机制,优化港口岸线规划,整治私搭乱建码头。推动上下游、区域内、内河与沿海港口间经营资源整合,组建沙颍河、淮河等内河港口物流产业联盟。依托周口港、漯河港、淮滨港等港口,推动煤炭、建材、钢材等货物运输由公向水转移。2019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周口、漯河、平顶山、信阳淮滨临港经济专项规划。(省交通运输厅、发展委牵头,省水利厅、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生态厅参与,各级负责落实)

  4.推进内河船舶标准化、清洁化。依法淘汰老旧船舶,研发江海直达散货船和集装箱船等新船型,推广应用标准化、清洁化船型,到2020年,内河普通货船标准化率提高10%。加快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鼓励新建码头岸电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省交通运输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牵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厅、电力公司参与,各级负责落实)

  1.强化公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严格落实《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健全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杜绝非法改装货运车辆出厂上。加大货物装载源头监管力度,重点加强矿山、水泥厂、港口、物流园区等重点源头单位货车出场(站)装载情况检查,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上行驶。推进全省交通运输、门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统一公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公超限检测站24小时不间断执法。优化完善公治超网络,2019年6月底前全省高速公全面实施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优化调整普通干线公超限检测站(点)布局和功能设施,完善农村公限高限宽设施,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加强科技治超,2019年实现跨区域、跨部门车辆信息、治超信息的自动传递和交换共享。加强信用治超,严格落实公治超“”制度,依法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到2020年,全省高速公货运车辆平均违法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5%以下,普通公货运车辆严重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省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推进实施,各级负责落实)

  2.积极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稳步开展货物运输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开展既有营运车辆情况排查,将不合规车辆纳入数据库,引导督促货运企业制定车辆退出计划,加快更新淘汰不合规车辆。开展中置轴汽车列车示范运行,对符合节能环保、安全高效标准的货运车辆给予政策支持,推进道货运车辆标准化、厢式化、轻量化。(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参与,各级负责落实)

  3.推动货运行业集约高效发展。大力发展公甩挂运输,广泛推广网络化、企业联盟、干支衔接等甩挂模式,支持创新“挂车池”服务、挂车租赁等新模式。促进“互联网+货运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深入推进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到2020年,重点培育10家左右创新能力强、运营管理规范、资源综合利用效率高的无车承运人品牌企业。推进城市配送体系和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提升货运“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服务效率。建设安阳、许昌国家级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省级城乡高效配送重点工程。到2020年,创建3-5个省级城乡高效配送示范城市,培育20家左右城乡配送企业。启动河南省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试点,研究出台《关于加快全省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省交通运输厅、商务厅、、邮政管理局、财政厅负责落实)

  4.大力推进绿色运输发展。突出重型柴油运输车辆整治,启动营运重型柴油货车等高排放车辆污染治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在省际主要口开展外埠入省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抽查检测。强化对运输煤炭、砂石、土方、水泥等车辆的执法监管,严查道运输扬尘违规行为。推动全省重点用车企业及单位建设运输车辆管控门禁和视频系统。开展清洁油品行动,严禁运输企业和工矿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对货运车辆违规使用非国六标准油品的企业,依法从严处罚。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各地要研究制定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运营补贴政策。到2020年,全省新增及更换的邮政快递、轻型物流配送及港口、机场等作业车辆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比例不低于95%,郑州市建成区物流配送车、邮政快递车辆全部实现纯电动化。加快老旧车辆淘汰,2020年年底前全省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10万辆以上。(省生态厅、发展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商务厅、交通运输厅、、财政厅、邮政管理局按职责推进实施,各级负责落实)

  5.科学实施重型车辆绕城行驶。完善全省高速公和国省干线公重型车辆跨省快速通行主通道及辅助通道的线设计。制定干线公城市过境段绕行改线等段改线工程,强化货运车辆通行管理,逐步解决重型货车穿城问题。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绕城通道线,完善通行条件,明确国三及以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及绕行具体线,严控重型车辆进城。(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生态厅、财政厅参与,各级负责落实)

  1.加快多式联运枢纽建设。建设郑州、洛阳、商丘、南阳、安阳等公铁联运枢纽和周口、漯河、平顶山等水陆联运枢纽,打造一批内外联通、运转高效的多式联运枢纽城市。建设一批具有多式联运功能、支撑保障区域和产业经济发展的综合物流枢纽和园区。推进中欧班列(郑州)运输国际邮件常态化,加快建设国际邮件铁陆运处理中心。加快圃田(占杨)一级铁物流和薛店、驻马店二级铁物流以及上街、广武等铁物流建设,推进洛阳、南阳、信阳、漯河等二级铁物流前期工作,支持郑州国际陆港、河南保税集团、洛阳中储、安阳万庄、新乡现代等货运枢纽(物流园区)项目建设。启动郑州机场三期工程,2020年建成机场北货运区工程;适时推动郑州机场南货运区引入货运铁,积极探索“航空+高铁”联运模式。加快全省主要货运枢纽(物流园区)集疏运道建设,2019年6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省发展委、交通运输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中国铁郑州局集团公司、中国铁武汉局集团公司、省机场集团公司按职责推进实施,各级负责落实)

  2.大力发展集装箱多式联运。深入推进中欧班列(郑州)高质量稳定开行,加快郑州至青岛铁水联运示范通道建设,拓展至连云港、天津、宁波等港口海铁联运班列,开行郑州至上海、广州和驻马店至宁波、焦作至日照等海铁联运班列,开辟郑州经广西凭祥至越南的班列线。依托淮河、沙颍河发展集装箱河海联运,2020年年底前开通周口港、漯河港至连云港港、扬州港集装箱直达运输线年,形成一批公铁、铁水联运示范通道。(省发展委、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商务厅、中国铁郑州局集团公司、中国铁武汉局集团公司按职责推进实施,各级负责落实)

  3.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人。加快我省国家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实施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铁运输企业、邮政快递企业、无车(船)承运人等延伸服务链条,向多式联运经营人转型。支持水运企业做大做强,到2020年,全省无船承运企业达到50家,内外贸集装箱运输量达到50万标箱。(省交通运输厅、发展委牵头,省商务厅、邮政管理局参与,各级负责落实)

  4.推进多式联运信息共享。支持省机场集团公司、郑州国际陆港公司、河南保税集团公司等完善多式联运信息平台,推动货物在途、舱单、运单、装卸等物流信息共享并向集疏场站、合作企业延伸辐射。依托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强交通运输、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间信息共享,为企业提供资质资格、认证认可、检验检疫、通关查验、信用评价等综合服务。探索研究多式联运货运量及运输结构调整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制度。(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大数据管理局、统计局、发展委、商务厅、、郑州海关、省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中国铁郑州局集团公司参与)

  1.完善财政税费优惠政策。积极落实国家关于铁专用线、物流园区、老旧车辆淘汰、新能源汽车推广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加大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统筹使用有关资金,对大货物“公转铁、公转水”、标准化车(船)型应用、老旧柴油车淘汰更新、多式联运枢纽建设、集装箱班列、农村物流等给予支持。各地要研究制定鼓励大货物“公转铁、公转水”的支持政策,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省财政厅、税务局、发展委、交通运输厅、生态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军民融合办和各级负责落实)

  2.建立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纳入运输结构调整的铁专用线、内河航运等重点项目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发展、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生态等部门实施并联审批,简化手续。创新审计工作方式,探索开展项目全过程审计。加大铁专用线用地支持力度,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予以优先安排,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项目用地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要求,对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和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项目,积极纳入用地受理范围。(省发展委、自然资源厅、生态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审计厅按职责推进实施,各级负责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河南省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协调全省运输结构调整各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责任分工要求,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联动,合力推动运输结构调整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抓好组织实施。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把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协调推进机制,按照“一市一策、一港一策、一企一策”的要求,2019年3月底前编制本地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与辖区内重点工矿企业、港口和物流园区签订铁、水货运增量目标责任书,制定配套政策,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抓好组织实施。

  (三)加强督导考核。省将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列入年度重点督查事项,对工作落实不力、推进较慢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通报;对慢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地方、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严肃问责、追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加强实施效果评估,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调动广大运输企业的积极性,行业稳定,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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