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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归陆浑水电站自供用户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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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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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6月底,原嵩县陆浑大坝用电客户表底抄截工作基本结束,用户移交工作也全部完成。至此,嵩县电业局将增加23个用户、24台变压器、4840KVA容量,月增加售电量约50多万KWH,2010年增加售电量约300万KWH。7月17日安全检查部、计量中心等部门冒雨对陆浑大坝辖区用户表计、线等进行全面检查。

  这次收归的用户为原陆浑水电站自发自供用电户,其电价与发改委公布的全省统一电价中的同类电价每千瓦时低约0.2元/KWH,且由水电站管理,难于监督到位。因此,其不仅了正常的供电秩序,同时由于缺乏电力部门和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管,使国家宏观失控,给国民经济健康发展造成影响。

  5月6日,国家电监会、郑州电监办分别以电监供电[2010]16号和郑电监供电[2010]40号文件,下发《关于开展2010供电检查的通知》,以供用电秩序,支持国家节能减排工作。于是,嵩县电业局一方面积极与发改委物价部门沟通,得到其支持,另一方面,积极组织营销、纪检、电力监察大队、农电、计量所等部门于5月下旬开始收归各项工作。这次收归工作是嵩县电业局在营销管理中的第三大举措。其第一大举措是,从今年起,每月开展营业普查。截至6月底为该局增加直接收入65万多元,间接收入50万多元;第二大举措是抄表例日,捋顺了营销管理程序,便于开展营销考核。

  收归工作排除片面追求企业利益的思想,遵守服务于党和国家大局的承诺,做到收归好用户,为国家节能减排服好务。(王争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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