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关于解除姜朝军劳动合同的公告
公司员工姜朝军,自2019年10月5日起未经公司允许,无故旷工15天以上,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等相关规章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我公司于2020年1月31日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 请姜朝军本人或依法委托他人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离职手续,逾期后果自负。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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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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